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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
申报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公司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地籍调查表、指界人身份证明
5、用地批复原件或权属来源证明
6、各项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审批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2、土地权属审核
3、注册登记
4、核发证书
收费依据:
(1990)国土(籍)字93号
收费标准: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宗地收2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最高不超过700.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O平方米以内加收40.OO元,最高不超过4000O.00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事业单位土地用面积在 5000平方米(含 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00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申报资料:
1、土地使用证原件
2、抵押借款合同
3、抵押物清单
4、土地评估报告
5、企业公司法人身份证明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6、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7、代理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为他人担保借款的(借款人与土地权利人不一致的)需担保人(土地权利人)到场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出同意担保的声明
审批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2、土地权属审核
3、注册登记
4、核发证书
收费依据:
(1990)国土(籍)字93号
收费标准:
1、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O平方米以内加收40.OO元,最高不超过4000O.00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O平方米以内加收40.OO元,最高不超过4000O.00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事业单位土地用面积在 5000平方米(含 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00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1987年唐山市政府3号文件、1987年迁西县政府111号文件、唐土(2001)25号文件和迁政(1991)第17号文件
申报资料: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1、农村宅基地审批时的批复
2、农村宅基地确权申请书
3、农村宅基地确权审批表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因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
(1)由村委会出具买方是本村农业户口及买方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乡镇政府对证明审核后注明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2)变更后的房产证复印件
(3)买卖契约及完税证明
(4)原宅基地使用证书
(5)买卖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并提交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
(6)变更登记申请书
(7)变更登记审批表
2、因分家析产、继承房屋、离婚或赠予房屋等原因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
(1)分家单(赠予书)和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等)
(2)变更后房产证复印件
(3)受让方身份证和户口本(为本村农业户口)
(4)原宅基地使用证书
(5)变更登记申请书
(6)变更登记审批表
审批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2、土地权属审核
3、注册登记
4、核发证书
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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